我省提高农村孤寡老人供养标准
新华社南昌3月4日专电(记者甘泉)“在敬老院,吃、住都好,每天伙食都有肉,每个月还有30元零用钱。”江西省新干县金川敬老院76岁的老人蔡桂香扳着手指说。新的一年,像蔡桂香一样的老人将体味到来自党和政府更浓的民生情。记者日前从江西省财政厅了解到,为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扶助力度,改善困难群众生活,江西今年省级财政增加安排6350万元,为22.5万农村五保户提高供养标准。其中,分散供养人员的供养标准由每年1560元提高到2160元,集中供养人员的供养标准由每年2400元提高到2640元。
“提高五保户供养标准是考虑到物价上涨给日常生活开支增加的原因,要让他们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普通村民,才能更好地安度晚年。”江西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标准从今年1月起实行,集中供养者补贴资金将全部拨给敬老院,由敬老院按标准使用到五保户身上。而分散供养者补贴资金,将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直接发放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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