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全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近年来,我市认真按照中央和省里的部署,克服建设资金短缺、建设成本上涨等不利因素,全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基本构建了以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为主,廉租补贴、经济适用房、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房、新市民公寓等多种形式为补充的住房保障体系,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特别是在全省率先启动廉租房建设,创造了“赣州模式”,并在全国推广。
多措并举 助推保障性住房建设
为使保障性住房建设这件好事办好,我市各级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计划执行、招投标、工程质量、建设进度、投资控制、资金使用等。在工程建设上,对检查中发现的推诿扯皮、疏于管理、进度缓慢等违规违纪问题进行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在财务管理上,我市制定了严格的保障房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单独设账、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封闭运行,由财政按工程进度核付工程款,确保保障性住房所需建设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安全有效,对弄虚作假、贪污受贿等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为加快廉租房建设步伐,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对廉租房建设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营性收费按低限减半征收;建设用地由政府按土地收储价格划拨,并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对金融机构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贷款,在利率、期限、项目资本金等方面做出特殊规定。
我市廉租住房建设由政府牵头,房产部门实施,相关单位配合,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对建设过程中涉及的设计、土建、施工、监理等项目全部面向社会公开招标。赣州市招标办、监察局及房管局监察室全程参与,优选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既降低了工程建设成本,又从源头上预防了腐败。同时,反腐倡廉“约法三章”、工程项目廉政实施办法、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全程跟踪问效制等一批制度的相继出台,进一步为廉租房建设项目“保驾护航”。而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既可以降低工程建设成本,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又确保了工程高起点运作。
克服困难 工程建设卓有成效
根据省政府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指标,结合我市实际,今年,市委、市政府决定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大幅度追加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任务,全市将建设65708套保障性住房。其中,廉租住房21150套、公共租赁住房42000套、经济适用住房2558套、棚户区改造35225户,并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9000户,比省政府下达给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指标增加了近一倍。赣州中心城区将建17000套保障性住房,其中廉租住房4000套,公共租赁住房(含新市民公寓)13000套。另外,棚户区(危旧房)改造22259户,面积约720万平方米。
今年,面对艰巨的任务指标,我市积极克服建设资金短缺、建设成本上涨等不利因素,全力以赴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据有关数据显示,截止到今年7月初,我市廉租房已开工建设5289套,开工率达21.22%;公租房已开工建设17924套,开工率达42.68%;经济适用房已开工建设473套,开工率达18.49%;城市棚户区改造现已签订征收补偿协议2477户,完成任务数8.52%。其中,赣州中心城区廉租房已开始建设1000套,开工率达25%;公租房已开工建设7077套,开工率达54.44%。
周密部署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7月中旬,我市召开2011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调度会。会上,市委有关领导通报了今年上半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并确定了下一步工作部署。根据有关要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相关审批手续和项目招标将在8月中旬全部完成,8月底前必须全面开工,12月底前应基本建成全年任务指标的50%以上。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今年下半年,我市各地、各部门将加大力度抓开工、抓拆迁、抓融资、抓调度,增补措施,千方百计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打赢“与时间赛跑”的攻坚战。文/何志清 陈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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