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hu 发表于 2013-6-16 09:40:30

赣州一男童被车撞受重伤 肇事方停付医疗费玩失踪

  赣州信息港爆料:“我儿子小杰在路边被汽车撞伤,在医院治疗近2个月,肇事者被交警部门认定为事故负全责,肇事者母亲承诺承担全部医药费。可最近,她以小杰可以出院为由,拒付剩下的医疗费。”近日,市民黄先生向记者反映了此事,希望肇事方能按照当时的协议,继续支付儿子的医疗费。

  当日,记者在赣州市立医院神经外科病房里见到了被车撞伤的小杰,他正躺在病床上休息,左腿脚踝处还绑着纱布。黄先生介绍,今年4月13日下午,其妻在赣县南塘镇圩镇上一家银行取钱时,10岁的儿子小杰站在银行门口的路边等。突然,一辆白色轿车将小杰撞倒并快速驶离。黄先生和闻声赶来的妻子迅速拨打120将小杰送至医院抢救,在场的群众帮他们拨打了110报警。最终,肇事车辆在驶至赣县江口时被交警拦下。记者从黄先生提供的赣县交警部门出示的此次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看到,肇事者郭某为兴国人,应为事故负全责。

  刚送至医院的头几天,小杰一直处于重伤半昏迷状态,经检查,被诊断为中型颅脑损伤及左胫腓骨下段骨折。小杰住院以来,郭某一直未露面,郭某母亲邝女士则与黄先生签订了协议,承诺会支付小杰的全部医疗费用,并于小杰出院后结算他的营养费、护理费等。在此期间,邝女士多次来医院看望了小杰。但令黄先生没有想到的是,邝女士在一共付了5万元后就停止支付医疗费了。但小杰的主治医生刘翰文表示,小杰需要继续住院并接受康复治疗。截至6月13日,黄先生已支付了7000元医疗费,现在每天约1000元的医疗费让黄先生家里不堪重负。黄先生说,如果邝女士停付医疗费,小杰的后续治疗不知道怎么办了。

  记者按黄先生提供的邝女士的手机号码多次联系邝女士,但对方手机一直无人接听。

  对此,江西红土地律师事务所律师江国信介绍,根据《民法通则》《侵权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相关规定,受害者的人身损害等全部损失应由侵权人全部负责。该起事故中,交警部门的交通责任认定书中已认定,黄先生小孩在事故中受伤由肇事者负全部责任,因此,针对目前肇事者家人停付小孩医疗费一事,黄先生可依法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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