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hu 发表于 2013-5-27 08:47:12

为推动赣州发展 我县健全“铸品牌”激励机制

  为推动我县成为推动赣州乃至江西发展的重要“一极”,我县积极健全“铸品牌”激励机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品牌评价认定机制,实施创品牌奖励制度,对创品牌成功的项目,按照国家级20万元、省级10万元、市级2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由品牌所属组织(企业)和责任单位各分享50%。(叶璐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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