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 我县对毛竹加工项目设“铁律”
为更好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规范毛竹加工行为,我县严把毛竹加工企业审批关,对要求新申报木竹加工企业出台多项“铁律”。其中,明确要求新申报木竹加工企业必须自建有毛竹林基地面积5000亩以上,且基地基本上达到稳产高产,经过几年改造,林相较好,竹山亩立竹蓄积稳定在150—180根,眉径在7公分以上,年均毛竹采伐量在20—30根/亩以上。目前,我县依此“铁律”依法对会昌县岚林竹制品厂、会昌县远方竹业有限责任公司申报毛竹加工许可证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至此我县已有竹加工厂5家。 (黄建华) 赞一个 顶 顶 我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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