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网聊一日即会面 花季少女险遭强奸
记者朱超报道:花季少女涉世未深,认识第二天就约见网友,不料却遭遇“灰太狼”,险些失身。11月1日,大江网记者获悉,近日,赣州市寻乌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依法判处汤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正所谓网络有风险,交友需谨慎。被害人邱某现年15岁,2012年3月22日,她通过QQ认识了被告人汤某。由于两人很聊得来,便约定第二天晚上见面。次日晚上9时30分许,被告人汤某将被害人邱某带回其公司宿舍内,遂产生奸淫念头,便强行将被害人邱某按倒在床上,邱某挣扎反抗,汤某遂打其脸部,用手掐其脖子。后因邱某激烈反抗,被告人汤某有所放松,邱某便乘机离开其宿舍。
随后,被害人邱某打电话报警,并带公安局民警将正在网吧上网的汤某抓获,汤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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