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口镇积极做好农村土坯房调查摸底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扎实有效推进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庄口镇积极组织做好农村土坯房调查摸底工作。本次农村土坯房调查范围包括三种类型,一是仍居住在土坯房中的对象;二是无房户对象;三是已有砖混或框架结构房屋,但原土坯房还未拆除的对象。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要与深山、库区、地质灾害移民以及“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工作相结合,与百里湘江绿色生态长廊建设有机结合推进。鼓励引导自然村向较大村庄、边远村庄向交通便利村庄、一般村庄向中心村庄(或中心社区)集中。要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拆旧建新的规定。要与县重点工程建设单位相结合,并梳理出需要安置地的用地面积、户数等内容。
此项工作必须高度重视,并指定由分管领导牵头,规划所、民政所、驻村干部、村干部参与调查,层层落实责任。调查数据将作为今后我县实施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下达年度计划、资金安排以及农户改造资格审批的重要依据。(庄口镇 许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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